广东省中山市流动人口政务网2018-01-19日公布了《中山市流动人员申请积分制管理须知(2018年度)》,政策最新的变化是取消了积分入户。
根据这个最新发布的通告,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制度仅剩下积分入学和申请承租公租房两项。积分入户取消后,有入户需求的流动人员可直接通过稳定居住就业入户、人才入户等渠道申请入户。
此外,新政策的另一大变化是,原先一些需要由积分申请人到相关部门申请开具的证明材料,采取申请人自助打印、部门间对接查询等措施进行替代。
对户籍不在中山市,已在中山办理居住证,目前在中山市工作并累积满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员,可继续申请积分入学和申请承租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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