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落户中山,可以申请补贴,必须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 具有本市户籍,毕业5年内(2015年6月后)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国内学历、国外学位);
- 提交申请时仍在我市非公有企业工作(含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使用非财政资金进行运营的事业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
- 按规定参保并连续正常缴纳社保费满12个月的(以社保系统信息记录为准,补缴不计算连续缴费年限),或未参保缴费的,但可提供连续12个月个人薪金纳税证明的。
如果符合以下情形也可以申请补贴
- 毕业5年内(2015年6月后)曾在我市工作且具有本市户籍,离开我市再回到我市非公有企业(含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使用非财政资金进行运营的事业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的;
- 上大学时户籍未迁出,或上大学时户籍迁出、但毕业后又迁回我市的,在我市非公有企业(含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使用非财政资金进行运营的事业单位)连续工作1年。
大学生落户中山可以申请补贴金额
每人一次性1万元
补贴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 《中山市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落户津贴申请表》;
- 企业劳动合同或以申请人为法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含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信息);
-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可供工作人员在教育部学历认证网直接查询的证书号,留学人员需提交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书;
- 在中山的个人薪金纳税证明;
- 诚信承诺书。
补贴申请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由本人直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发放该项补贴,不可由他人代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年受理申请。
- 申领原则 按照分步分批发放津贴的原则,具体安排如下: ①、2021年受理发放2015年毕业的本市落户津贴;②、2022年受理发放2016、2017年毕业的本市落户津贴;③、2023年受理发放2018、2019年毕业的本市落户津贴; ④、2024年受理发放2020、2021年毕业的本市落户津贴;⑤、2025年受理发放2022、2023年毕业的本市落户津贴; ⑥、2026年受理发放2024、2025年毕业的本市落户津贴; 每年补贴具体受理和发放时间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公告为准。2027年后受理发放原则另行制定。
- 审核公示 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 资金拨付 公示期间内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津帖市级分担津贴拨付至各镇(街),由各镇(街)统筹市镇(街)两级资金后直接一次性拨付至申请人个人账户。公示期限内有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自收到异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结。
有关补贴申请还有不清楚或有疑问的可以致电中山人社局: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