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山积分入学申请条件:
- 户籍不在中山市、目前在中山市有稳定工作、积分累计达到30分以上。
- 已在中山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含居住登记)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 提出申请的上月已在中山市缴纳社会保险(派驻中山分支机构,可在总部所在地缴纳社会保险),且缴纳社会保险累计满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
积分入学申请到哪里申请?
工作镇街(上月参保地的所在镇街)或本人、配偶的产权房屋所在镇街的积分入学受理窗口。
积分入学申请受理时间?
积分入学受理开始到当年4月15日结束(疫情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受理截止时间延期至2021年4月30日)。
有关积分入学申请说明:
- 申请入学排名的流动人员按其所得积分高低进行分镇街排名,排名在公布的指标数内,可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在总积分相同、排名并列的情况下,根据流动人员个人素质、参保情况、居住情况的所得分数依次分别排名,如排名依然并列,则按提出申请的时间先后确定积分排位。
- 申请人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的,一经发现,不予纳入积分入学管理,已取得入学资格的,取消其资格,所得积分清零,该流动人员不得再申请参加积分入学管理。情节严重的,列入中山市社会信用体系黑名单。
- 申请积分入学的流动人员适龄子女须符合入学条件,未曾入读小学(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申请初中一年级)。
- 计分方式:入学总积分 = 基础分 + 附加分。
- 申请人所提交的证明材料须于4月15日前提交(疫情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受理截止时间延期至2021年4月30日),逾期不作计分。
- 近5年指2016年1月1日至受理截止日期。
积分入学必须需要哪些材料?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广东省居住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山办理)
- 工作单位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复印件。
- 提出申请的上月已在中山市缴纳社会保险,并出具在我市的参保证明(派驻中山分支机构,在总部所在地缴纳社会保险,提供总部所在地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中山分支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且缴纳社会保险累计满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
- 子女关系证明(户口本、出生证或法律认可的亲子鉴定等)。
- 子女身份证(户口本)。
基本积分项有哪些?
一、学历积分:
大专:50、本科:90、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以上:150
二、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
职业资格:
初级工:10、中级工:20、高级工:50、技师:80、高级技师:100
专业技术职称:
初级职称:50,中级职称:80、高级职称:100
注意:资格证或职称证只能2选1,不可以累加,多个职业资格证或多个职称证都不可以累加,国家推出的新证,职业技能等级证暂不可以积分。
三、房产积分:
本人或配偶在中山市拥有合法房产(住宅)积100分,产权人为多人的,按本人和配偶合计份额的比例进行积分。
- 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中山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登记备案证明表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任一证件)
- 住房证明(近一个月,证明要显示房地产的地址)。
- 结婚证(计算配偶的份额提供)。
四、居住证年限积分:
居住证:7.5分/半年,不满半年不积分。
五、社保年限积分:
社保满:10分/半年,外省转入的社保:2.5分/半年
其他事项如有不清楚,可以添加微信咨询:18923322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