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员档案接收
1、设定依据
《关于进⼀步加强流动⼈员⼈事档案管理服务⼯作的通知》(⼈社部发〔2014〕90号)“四、规范流动⼈员⼈事档案接收和转递……
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送取,严禁个⼈⾃带档案转递。”
2、申请条件
(1)新接收的⼤中专应届毕业⽣和新调⼊中⼭市的⼈员;
(2)出国留学、进修、从事劳务及其归国⼈员;
(3)暂时没有落实⼯作单位的本市⽣源⼤中专毕业⽣;
(4)⾃谋职业的部队转业军官;
(5)机关事业单位、国有集体企业分流和辞职、辞退的⼈员;
(6)关、停、破、转企业单位的⼈员;
(7)原具有国家⼲部身份,受到单位除名、开除处理和⾃动离职的⼈员。
3、办理材料
3.1单位申请办理
(1)《档案保管申请表》⼀式⼀份;
(2)劳动合同原件⼀份。
3.2个⼈申请办理
(1)《档案保管申请表》⼀式⼀份;
(2) 中⼭户籍材料(户⼝簿或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份)。
3.3其他情况
凡在⼴东省⾼校毕业⽣⽹上报到登记系统(⽹址:http://bd.gdrc.com/)办理了毕业⽣报到且档案已到我局的,等同于已办理了档
案保管。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材料、职称、学历等相关材料应及时补充归档。
4、办理流程
1、申请⽅提交申请材料到⼈社局窗⼝,申请材料完整的,即时办理;
2、申请材料不⻬的,补⻬材料后,即时办理。
5、收费标准
不收费
6、办理时限
即来即办
7、实施机关
中⼭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办理地点
中⼭市⾏政服务中⼼B区⼈社局窗⼝(中⼭市东区博爱六路博览中⼼内)
途径公交:003路、035路、36路
9、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760-89817160,0760-89817161
投诉电话:12333
指导办理电话:131-8923-8520(卢老师)
10、办理时间
周⼀⾄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除外
11、关于如何办理全日制具有干部身份档案托管与入户?
1、只办理档案托管:办理托管的条件跟人才入户条件一样,具体可以咨询131-89238520
2、办理档案托管与入户:网上递交材料审核通过后,中山人社局出具《调档函》,拿着调档函本人或委托他人到原档案所在地托管中心办理档案调出手续,手续办理后一般3天左右通过机要方式邮寄到中山人社局,机要邮寄时间大概1个月,到达后中山人社局办理托管手续,完成后,就可以开始办理入户了,入户不需要再提交审核资料,就可以直接办理户口!
有关于中山人才入户办理如有不清楚,不会办理的请联系智衡教育卢老师(131-8923-8520),可以为你指导解决如:无房产、无毕业证、无居住证、无社保、无出生证等各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