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2023年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通知

时间:2023-04-14 09:57:55   关注:4431   来源:智衡教育   编辑:智衡教育
  • 中山市2023年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工作指引

一、公办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小学2023届毕业生。

  (一)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符合本市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祥见附件)
    (三)本市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四)参加当年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积分生。
    镇街在制定招生方案时,要进一步明确本镇街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对象。确需申请跨镇街就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市户籍人员适龄子女,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在拟申请就读镇街居住工作满一年以上(入学报名时拥有跨镇街工作居住、缴交社保、房产证等满一年以上)。

 二、民办学校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小学2023届毕业生。

      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对象;

       (二)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持有效的居住证(含港澳居民居住证、境外人员在本市公安局部门居住登记,不含居住证受理回执)

三、入学程序

        (一)信息登记。
       2023年公办、民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19日9时至6月1日18时,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23日9时至6月1日18时。“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网址:http://www.zsedu.net/)

附件

    中山市教育政策优待人员人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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